《金融市场基础知识》第四章【股票发行与交易制度】

一、股票发行制度

1. 发行类型

  • 首次公开发行​(IPO)
    • 持续经营时间≥3年(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制可连续计算)
    • 主板要求: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>3000万,营业收入累计>3亿或现金流净额>5000万
    • 创业板要求: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>1000万或最近1年营收>5000万
  • 增发股票
    • 向现有股东或特定投资者发行新股(如战略配售不超过5%)
  • 配股发行
    • 按持股比例配售新股,发行价通常低于市价

2. 发行条件

  • 主板/科创板
    • 发行后股本≥3000万,无形资产占比≤20%
    • 注册制核心变化:审核权移交交易所,强调信息披露
  • 非公开发行
    • 发行对象≤10名,定价≥基准日前20日均价90%,锁定期12-36个月

3. 发行流程

  1. 准备阶段:确定发行计划、编制招股书、选择承销商
  2. 申报阶段:递交材料至证监会/交易所,回复审核意见
  3. 审核阶段:形式审查(注册制)或实质性审查(核准制)

4. 制度演变

  • 审批制→核准制→注册制
    • 注册制特点:形式审查、市场化定价、强化中介责任
    • 科创板/创业板试点:允许未盈利企业上市(需满足市值/营收标准)

二、股票交易制度

1. 交易原则

  • 三公原则:公开(信息披露)、公平(机会均等)、公正(监管中立)
  • 竞价原则:价格优先>时间优先

2. 交易方式

  • 场内交易​(集中竞价)
    • 主板涨跌幅10%,科创板/创业板20%,北交所30%
  • 场外交易​(大宗交易、协议转让)

3. 竞价机制

  • 集合竞价:开盘/收盘时段,一次性撮合成交
  • 连续竞价:交易时段内实时撮合(价格波动实时反映)

4. 监管措施

  • 退市规则: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<面值,强制退市
  • 违规处罚:虚假陈述最高罚5倍违法所得,市场禁入
  • 异常交易监控:限制高频交易、操纵市场行为

三、核心关联点

  • 发行与交易联动:注册制改革降低发行门槛→提升市场流动性
  • 风险控制:保荐机构跟投制度→强化中介责任
  • 投资者保护:强制分红制度、先行赔付机制